有的領導干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流于口號、浮在面上;有的黨員干部黨性不強,紀律觀念淡薄。廣州市紀委有關負責人同時強調,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準確研判基層實際狀況,突出重點、增強實效,緊盯重點領域、重點人員、重點地區、重點問題,著力深化整治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政府專項資金、征地拆遷、“四風”、行政執法和窗口服務以及扶貧、換屆等7個方面存在的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深入推進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把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區、鎮(街)兩級黨(工)委、紀(工)委是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責任主體,一定要按照“群眾信訪舉報量是不是下降了、經濟社會是不是發展了、黨群干群關系是不是改善了”檢驗工作成效。部分領導干部被問責典型案例如下:

★增城區婦幼保健院:下屬非法占用公款2000余萬元,院長被撤職
經查,2013年12月至2015年4月期間,增城區婦幼保健院原出納鐘某某利用職務之便,采取編造虛假銀行存款賬單入賬、盜用公章和非法使用銀行支票等手法占用公款2212.13萬元,其中1705.5萬元至今無法追回。劉小軍作為院長,在主管財務工作中沒有依法履行領導職責,監督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同時,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錯誤。
●結果:2016年3月,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等問題,劉小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撤職處分。
★增城區農業局:因監管不到位局長被調崗
經查,2015年,增城區農業局對農藥銷售、使用監督管理不到位,轄區內部分蔬菜種植散戶存在購買禁用限用農藥、濫用農藥、不按要求使用農藥的問題;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抽查不到位、抽查頻率不高、覆蓋面不夠廣,存在農藥殘留超標準的蔬菜流入市場的隱患問題。羅小君作為該局黨委書記、局長,負有領導責任。
●結果:2016年1月,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羅小君被調離工作崗位。
★廣州交警:科技設施處處長武偉因下屬酒駕被處分
經查,2015年3月,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科技設施處三級警長許健因酒駕問題被刑拘。武偉時任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科技設施處處長。
●結果:武偉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監督管理不到位,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廣州城管:一分局局長王才山因規避招標被問責
經查,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直屬一分局存在肢解裝修工程規避招標的問題,王才山作為該直屬一分局局長,沒有采取有效監管措施,負有領導責任。
●結果:2015年,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王才山被誡勉談話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